尊敬的客戶:
接通知,請于12月24日前按照《非經營互聯網信息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》(原信息產業部第33號令)、《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》(國務院第292號令),在網站主頁底部的中央位置正確標明單位備案編號,并在備案編號下鏈接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管理系統網站www.beian.miit.gov.cn,供公眾核對。逾期不整改的,按照《非經營互聯網信息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》(原信息產業部第33號令)第十三條、第二十五條,對網站主辦者處5000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,將受處罰的電信業務經營者納入電信業務經營不良名單。
尤其是政府部門、銀行、學校、社會團體等主體,必須整改到位。
如有疑問請聯系我司qq:845554763
查詢正確備案號網址:http://beian.miit.gov.cn/publish/query/indexFirst.action